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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6  09:52:39 来源:本站 作者: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中旬至2023年12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2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团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集团党委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集团党委坚持以“从严整改、不走过场”为基本原则,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积极调动全公司力量,把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集团党委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提出问题,特别是研究“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方案,用过硬、彻底、不留尾巴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职责,自觉认领问题清单,通过听取汇报、召开专题会议、实地察看等方式,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

4月28日上午,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周远及其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发言,并主动接受批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列举和说明,直面巡察反馈问题,真正做到不回避、不推诿、照单全收,达到了相互坦诚、红脸出汗的目的。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把标准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解决突出问题上来,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三)加强成果运用,务求标本兼治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果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以此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针对党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等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的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发展等的重要论述精神。2024年3月5日,集团党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重要论述精神,筑牢政治信仰,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观念;2024年3月6日印发了“第一议题”学习落实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坚持常学常新、常悟常进,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对9宗地提出盘活或处理措施。目前,集团已针对9宗土地进行研究形成调研分析报告,理清土地开发思路,不断研究探索土地开发工作。

2. 针对推进经营业务成效不理想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集团经营业务布局、规划及发展方向。目前,集团积极开拓文旅投资运营业务,具有新型城镇化特色的潘茂名公园庙街项目稳步推进;同时,集团与明宏集团就工业地产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定向招商,定制厂房”的模式,盘活集团土地资源,做强工业地产项目。二是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及时调整各级子公司经营业务。集团党委制定了《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整合重组实施方案》,并完成了下属8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合资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集团下属四级企业已全部调整为了三级企业,有效压减了集团法人层级。三是针对“主营业务能力差”问题,(1)新增充电桩业务,以申请政府补贴、增加充电桩业务布点范围等形式加快投资回收和盈利。目前,政府补贴正在审核阶段。2023年12月,集团完成潘茂名公园庙街充电站前期设计和充电桩专用变压器建设工作,增加充电桩业务布点范围。(2)协助指导高新实华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技术改造,增加高新实华公司经营范围,完成经营范围变更、设备涉及变更及改造等工作,实现收支平衡。高新实华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丙烯转为经营碳四仓储中转业务,并于去年7月完成经营范围变更、设备涉及变更及改造等工作,第四季度公司实现了收支平衡。2024年7月15日,集团领导班子组织召开高新实华公司专题会研究经营困境及发展方向,积极为高新实华公司谋出路。(3)粤云公司切入政务云市场,积极创收,增加利润。2023年,粤云公司成功开拓了云浮信创云、梅州政务国产云平台等项目,扭亏为盈。(4)盘活高新科技产业园物业。经过集团积极争取,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将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搬迁至产业园,集团后续招商的企业均引进园区内集中办公。(5)制定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考评办法、委派人员管理办法。集团制定了《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及薪酬管理办法》《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与激励约束机制,压实委派干部的职责、义务和责任,推动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3. 针对统筹推进投资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规范重大经营事项评审程序和资金管理程序,印发《关于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和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规范集团重大经营事项评审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程序。二是梳理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物业情况,制定物业运营方案。(1)积极协调区管委会将主体办公地点迁移到集团或下属子公司物业。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将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搬迁至高新科技产业园,集团后续招商的企业均引进园区内集中办公。(2)积极借助第三方中介的力量盘活物业资产。集团已和第三方中介对接,将部分闲置物业资产向市场推广,努力尽一切渠道盘活物业。三是“针对对外投资效益差、亏损2641万元”的问题,(1)协助指导高新实华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和技术改造,增加高新实华公司经营范围。高新实华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丙烯转为经营碳四仓储中转业务,并于去年第四季度实现了收支平衡。同时,随着固定资产折旧期即将结束,每年经营成本将进一步降低。(2)积极对接易华录公司,调整粤云公司经营方向。2023年,粤云公司成功开拓了云浮信创云、梅州政务国产云平台等项目实现了扭亏为盈。此外,集团积极与易华录公司就粤云公司经营问题进行对接沟通,目前正在拟定具体方案。(3)积极优化充电桩业务,增加营业收入。集团将庙街项目与充电站融合运营,将人流量较小的充电站点,迁移到庙街新建大型停车场,既能满足庙街商业配套,也利用庙街商业引流,提高充电站的利用率,实现集约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4. 针对统筹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一是针对工程类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工程项目交付使用移交,由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签订项目管理移交协议书。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交付使用确认手续。二是针对土地类历史遗留问题,梳理“有偿回收园南片区4宗土地”的相关情况,提出解决方案。集团已于2024年4月28日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相关情况,高新区管委会正在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三是针对租金、费用类历史遗留问题:(1)协请管委会划拨水电费等费用类支出。2024年3月25日,管委会已支付高扬公司垫付的水电费。(2)协调管委会尽快与集团签订租赁协议,或者协调相关单位与集团签订租赁协议,确认集团物业租赁收入。目前,相关使用单位已就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确认。四是强化督办机制,加强与管委会的沟通对接,定期对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内部督办,集团已按要求强化历史遗留问题督办机制,每周形成阶段性的督办台账呈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审阅,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快推进问题处理。

5. 针对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关于“茂名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等5个项目的超工期”问题:(1)针对还未完工的工程项目,落实施工单位倒排施工计划,并按倒排计划加快工程建设。目前,清研项目(一期)、总部经济园(二期)已经完工;共青湖项目--道路工程、总部经济园项目(一期)、南山片区--首期道路工程、创新片区--新源路已完成施工计划编排工作,下一步将按施工计划,加快建设进度。(2)着手厘清工期延期原因,按流程办理相关延期手续。清研项目(一期)已办理延期手续并完成竣工验收。共青湖项目、南山片区项目、创新片区项目、总部经济园(一期)等项目的建设工期均在合同工期内。二是关于“配备工程项目管理力量不足”问题,集团已通过招聘方式新增1名工程管理人员,并对在建项目工作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配2名人员分别协助造价审核工作和协助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关于“集团个别干部担任集团代建项目过多”问题,集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部门人员情况进行重新分工并招聘了一名项目管理人员,加强项目管理力度。

6. 针对管控下属合资控股公司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合资控股公司另一方股东协商,建立合资控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为国有企业实现国有决策、民主决策、有效规避市场风险提供有力保障。集团下属2个合资控股公司已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督促合资控股公司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和领导班子经营业绩考评等制度。2个合资控股公司已经建立相关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了合资控股公司工资分配秩序,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7. 针对党委缺乏现代企业治理理念,执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决策、总经理办公会抓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现代企业管理运行机制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制定集团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集团党委修编了《中共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并印发集团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三级议事机构决策内容。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召开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严格按新政策新要求推进监事会工作。集团党委已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集团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并于2024年6月28日成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8. 针对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未能认真落实责任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每年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是长期坚持,每年度对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及时制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9. 针对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识有偏差,研究不够深入,推进落实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的学习贯彻,提高了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识。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高新发展集团党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今年年初向上级党委报告了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班子成员领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报告。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选定专题开展深入调研,形成了高质量调研报告。

10. 针对集团纪委未能有效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协助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对在建项目用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督促工程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机制体制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召开了工程部全体人员警示教育会,强调党纪国法红线意识,提高遵守纪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集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截至目前,集团纪检监察室已到总部经济园二期、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庙街等开展专项检查或日常监督检查,保障项目遵纪守法合规高质推进。集团纪委协助集团党委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学习,持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各部门(子公司)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制定隐患防控措施。

11. 针对把关不严,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集团党委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的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集团纪委加强对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的监督,建立招标采购备案机制,纪检监察室根据报备部门(公司)提供的材料开展监督工作。

12. 针对管理粗放,工程风险隐患多的问题,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针对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集团纪委已到总部经济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南山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及附属工程、共青湖创新中心基础设施项目--道路工程、企业总部经济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一期)等在建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和廉洁提醒。

13. 针对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不严,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等。集团党委已组织学习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集团内控制度,加深了集团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对财经制度廉洁风险的认识。二是加强资金管理。集团已成立了财务结算中心和资金管理委员会,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统一资金支付,降低廉洁风险。三是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集团内部子公司资金调拨形成往来已通过债权债务抵消方式完成整改,外部往来通过冲账或收回等方式已完成整改。高新集团与茂高集团形成的债权债务正通过管委会协调茂高集团支付资金整改。集团代区管委会持有粤科基金股权,由于粤科基金尚在续存中,当前暂时无需整改。四是关于“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的问题:(1)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按“一卡一物”进行补充完善登记,统一粘贴条码卡片,加强日常妥善保管和维护,每年至少盘点登记一次。目前,集团已完成巡察发现的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修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共同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盘亏风险。五是关于“专项资金超两年未支出”的问题:集团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加快专项资金支付使用。六是关于“商务招待支出不规范”问题,集团党委立行立改,修订完善了商务招待制度,严格遵循商务招待制度开展商务招待活动。七是“关于交通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集团党委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员工因公需外出的,严格按规定履行出差审批手续。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4. 针对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不够的问题,一是梳理11家亏损企业的经营情况,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逐步加强对各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时解决其经营问题,调整业务及投资布局。二是修订完善经营业绩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党委定期专题讨论研究下属企业情况的机制。集团党委按季度收集子公司的经营分析报告,每半年组织召开经营分析会,听取子公司负责人及委派的股权代表汇报经营情况,及时掌握子公司经营情况并向集团领导班子汇报研究。

15.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的学习。集团党委多次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学习,建立提醒机制,由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提醒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16. 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提高业务部门工作能力。二是注重考察组成员队伍建设,今后考察干部时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干部参与干部考察。三是今后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全程纪实材料。四是严格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引入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行举报。

17. 针对统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对集团干部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形成人才情况报告,切实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抓好落实。二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选优配强各级干部队伍,引进更多高素质人才。三是制定党员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同时支持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党员职工综合素质。

18. 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等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全体人员对因私出国(境)等相关政策规定的了解,更好地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并密切关注上级因私出国(境)相关政策的变化。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讨。四是对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证照集中保管、审批进行台账式管理,严格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

19. 针对落实基层党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书记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制定“知行讲堂”学习计划,推动领导班子成员上讲台讲党课,指导支部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推动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真正做到学习经常化、系统化,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锤炼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加强作风建设、纯洁道德品质。三是制定党委班子成员调查研究计划,推动班子成员到挂点子公司调研和指导党建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台账资料、实地察看、随机走访、深入基层一线与党员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调研,对子公司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0.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公示期不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有误等不规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明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形,是否影响党员身份,对无问题的情况进行认定,对违规情形进行处理。经核查,集团党委对相关同志党员身份或入党积极分子身份予以认定。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集团党委已对相关党务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党务工作者要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切实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21. 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督促指导符合成立党支部的控股子公司成立党支部。两个控股子公司党支部均按党支部建设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对参股公司党建工作指导,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位。高新教育公司党支部已成立并按党支部建设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对于其他参股公司,集团党委通过“知行讲堂”等方式,对党员进行常态化教育引导,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位。

(四)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方面

22. 针对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未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仍未完善的问题,一是集团党委把巡察、审计整改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督促落实机制,压实整改任务,每周追踪问题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积极整改。二是关于“高新发展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拟定6家子公司内设机构设置及员工编制总额方案并报送区党工委审批,并进一步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关于“国有企业偿债能力差”问题:(1)积极拓展业务,提高营收能力。(2)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提高融资规模。(3)在集团获得AA+信用评级的基础上,推进发行公司债和企业债工作,提高集团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降低融资成本。(4)厘清政府与企业责任,为集团减负,想法设法解决“老大难”历史遗留问题。通过以上方式,集团已初步解决“集团偿债能力差”的问题。四是对关于“购置土地未得到合理利用多宗土地未开发利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积极对接区相关职能部门,截至目前,2023年1月审计反馈的土地问题大部分已整改。此外,集团对目前持有的未开发的9宗土地进行实地调研,不断研究探索土地开发可能性,形成调研报告(盘活或处理措施)。五是“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南片区供水项目(一期)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验收”问题,集团已完成供水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实整改举措、更优工作作风、更强保障机制,继续全力抓好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持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加强政治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契机,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的直接体现。

(二)进一步加大攻坚克难的力度,务求尽快完成全部问题整改落实。针对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集团党委将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导,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切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解决。坚持倒排工期,紧盯整改台账,逐项销号,定期及时更新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管党治党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巩固强化、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打好持久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696666;邮政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大道1号创新大厦;电子邮箱:mmgxfzjt@163.com。

 

 

中共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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